关于法院公告的重要内容
本院审查后认为,天邦食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且具有挽救价值,有能力且已经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形成初步方案。天邦食品申请预重整获得属地政府支持,并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预重整投资。
看这几句就行了,已经有初步方案,法院也就是作为一个公证处一样的功能。
看我之前发的帖子,邦辉在等地方国资,看来地方现在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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