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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5 15:31:27 股吧网页版
银轮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银轮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 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669 号”文同意,公司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银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37”。
根据《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7 年 6 月 6 日(因
2027 年 6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4 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 10.77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2),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银轮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0.61 元/股,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1、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银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00%(即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高于 13.79 元/股),已触发“银轮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3、可转债前次不提前赎回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轮转债”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此之后若“银轮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银轮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决定本次暂不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同时决定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即 2024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银轮转债”在触发赎回条款
时,均不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

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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