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国锋)
本人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2022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独立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彭国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部长;湖南新达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湖南广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湖南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3 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其中 2 次现场
出席会议,1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报告期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
通过 18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3-02-14 2、《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2023-04-12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中核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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