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公司”或“公司”)
《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 已 获 2024 年 9 月 19 日 召 开 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4 年 9 月 19日,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现有总股本 488,214,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821,427.4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公司总股本自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时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总额不变。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8,214,27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37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 15 号西部材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虹
咨询电话: 029-86968418
传真电话: 029-8696841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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