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年11月
目 录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为维护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外经贸资二函〔2002〕971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2002年10月2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03年11月7日,公司登记机关变更为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号为企股苏总字第000318号。2019年3月25日公司登记机关变更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2497060W。
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于2007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TONGRUNEQUIPMENTTECHNOLOGYCO .,LTD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通港路536号,邮政编码:215517。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3,234,553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的中外合资股份公司运作模
式,采用科技创新、勇于改革的科学管理方式,为全球顾客提供一流产品和服务,以最大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将公司建成集产品开发、制造、科技、贸易、投资、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
中存管。
1 发起人 常熟市千斤顶厂 2912万股 56% 实物资产 2002年9月20日
2 发起人 上海宝山千斤顶总 468万股 9% 现金 2002年9月20日
厂有限公司
3 发起人 常熟市铝箔厂 260万股 5% 现金 2002年9月19日
4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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