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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邦转债”清偿安排及退出登记暨摘牌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邦转债”到期日: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
2、“正邦转债”偿债股票分配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3、“正邦转债”现金清偿价格:100.14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4、“正邦转债”现金清偿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
5、“正邦转债”退出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
6、“正邦转债”摘牌日: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
7、“正邦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况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不进行资金代收代付,由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重整管理人在“正邦转债”退出登记后自行进行派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7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6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16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19 号”文同意,公司 16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邦
转债”,债券代码“128114”。
“正邦转债”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收市后停止交易,并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市后停止转股。截至目前,“正邦转债”剩余余额为 29,159,300 元(291,593
张)。因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
昌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程序,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被南昌中院裁定批准《江
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了正邦科技的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的规定,公司债券“正邦转债”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提前到期。现将“正邦转债”根据《重整计划》清偿、退出登
记暨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邦转债”清偿方案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及交易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经“正邦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保留“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 30 个自然日(由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为星期六,即 2023 年 8 月 18 日),自第 30 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详情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发布的《正邦转债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2)。
截至转股期限 2023 年 8 月 18 日,“正邦转债”剩余余额为 29,159,300 元
(291,593 张)。根据《重整计划》,“正邦转债”所涉依法已经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按照以下方式清偿:
1)每户持有“正邦转债”的债权人 10 万元以下部分(含 10 万元)以现金
形式全额清偿。
2)每户持有“正邦转债”的债权人债权总额为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2,000
万元以下(含 2,000 万元)的部分,以正邦科技转增股票清偿,每 100 元普通债权可获得 8.70 股转增股票,抵债价格为 11.5 元/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
利息; 三)主债务。”“正邦转债”持有人根据上述清偿方案所获现金优先偿付“正邦转债”利息。
二、“正邦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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