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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01:51:04 股吧网页版
*ST正邦: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1985 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此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2023 年 4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安排、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前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是否取得重要进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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