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及相关同意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等方式,与公司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4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