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全文“股东大会” 股东会
2 全文“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三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 第三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
准,以上海汉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 准,以上海汉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
3 设立;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市 设立;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386296K。 91310000607386296K。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5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6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
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 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7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8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