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6:27:16 股吧网页版
汉钟精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资产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中质押的票据的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汇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