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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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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
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24〕第 141 号
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们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三特索道) 资产交易对手方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存在以
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8 月,三特索道收购你们持有的武汉龙巢东湖海洋
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海洋公园”)合计 80%股权, 其
中收购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沃旅游) 持有的
东湖海洋公园 60%股权,收购武汉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花马红) 持有的东湖海洋公园 20%股权。根据三特索道披
露的《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业绩承诺协
议》,你们承诺东湖海洋公园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统称扣非后净利润) 分别
不低于 2,780 万元、 3,440 万元和 4,28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实2
现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10,500 万元。若东湖海洋公园当年实现
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或超过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 90%,当年无需
履行补偿责任。反之,对当年业绩承诺金额与当年实现扣非后净
利润之差额的 80%给予现金补偿,其中卡沃旅游补偿 60%,花马
红补偿 20%。
2021 年 6 月,经三特索道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前述业绩承诺期限整体向后顺延一年。 2022 年,东湖海
洋公园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040.74万元,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
2023 年,东湖海洋公园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839.40 万元,未完
成相关业绩承诺。根据《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之业绩承诺协议》 ,因东湖海洋公园 2022 年、 2023 年未能实
现承诺业绩, 卡沃旅游应当向三特索道分别支付 3,288.44 万元、
1,464.36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款,花马红应当向三特索道分别支付
1,096.15 万元、 488.12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款。 截至目前,你们
仍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2024 年 8 月 1 日,本所就卡沃旅游未履行 3,288.44 万元业
绩补偿承诺的违规事项,对卡沃旅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此外,
你们的其他行为仍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7.7.6 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 6.4.1
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3
同时, 本所提醒你们: 上市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严
格遵守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所有关规定履行承诺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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