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企业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展”或“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切实防控合规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南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上级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发展。海南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海南发展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的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海南发展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合规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海南发展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
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成员企业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各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海南发展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 海南发展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群工作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八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
管理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第十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承担合规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分管法治与合规的副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子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并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各部门应当落实职责范围内业务管理的合规责任,由部门负责人兼任本部门合规管理员;
(二)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及时向合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合规风险事项;
(三)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四)及时识别业务领域的合规要求,按要求完善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其实施;
(五)组织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审查;
(六)编制本部门合规管理计划及报告;
(七)开展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培训,促进培育合规文化;
(八)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九)受理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咨询,提供合规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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