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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31 22:23:32 股吧网页版
惠程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 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寇汉先生、汪超涌先生、赵红艳女士、朱波先生、付汝峰先生、叶陈刚先生、钟晓林先生、林嘉喜先生、刘科先生、梅绍华先生、潘林武先生、王蔚先生、何金子先生、黄伟先生、周志达先生、谭清先生: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或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3月13日,惠程科技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寇汉、林嘉喜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后寇汉仍然担任
哆可梦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并于2018年3月16日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分管上市公司游戏业务。自收购后,哆可梦的日常经营及人事管理一直由寇汉具体负责,林嘉喜不参与哆可梦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寇汉直接向上市公司总裁徐海啸汇报工作。

2018年4月27日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季娱)也由寇汉负责管理。日常管理方面,惠程科技仅向哆可梦委派财务主管、风控主管和审计主管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惠程科技披露的年报,惠程科技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185.28万元、39,465.54万元、42,827.04万元,其中哆可梦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882.48万元、32,987.77万元、39,316.05万元。上市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构成为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旭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季娱预付用于游戏推广的广告费。

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在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趣)、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亦复)、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晋拓)、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江西巨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广)等广告代理商在2017年至2020年开展业务合作期间,我会经对比双方提供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存在未将已消耗的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是大量挂预付账款的情况。由于相关游戏推广账号已注销、经办人员离职无法取得联系等客观原因,已无法完全还原哆可梦及上海季娱各年度实际消耗情况。考虑到哆可梦与各代理商之间资金已收讫,广告推广业务也已经完成,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和履约义务,双方对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异议且资金往来数据客观有效,我会以资金为基础,将预付账款调整结转至各期。为尽可能还原惠程科技相关销售费用实际情况,对不同代理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整:a.对于能确定资金支付和实际消耗情况的,按照实际情况一次性结转,再与已入账销售费用轧差调整。具体包括深圳安果、江西巨广两家公司。b.对于哆可梦数据与代理商消耗数据差异较小的,以哆可梦数据为基础,按照(哆可梦各年未入账金额/全部未入账金额)*预付账款总金额,得出各年应调整金额。具体包括西藏亦复、上海悦效、上海乐推三家公司。c.对于哆可梦数据与代理商消耗数据差异较大的,以代理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调整,按照(各年消耗数据/总消耗数据)*总付款金额,
确定每年应确认的销售费用,再与已入账销售费用轧差调整。具体包括北京品众、上海晋拓两家公司。d.对于无法获取代理商数据或代理商提供的数据无法区分的,以哆可梦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调整,按照(各年消耗数据/总消耗数据)*总付款金额,确定每年应确认的销售费用,再与已入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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