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3 18:17:02 股吧网页版
ST惠程: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 惠程 公告编号:2024-065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212.5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收到的部分执行款项将增加公司 2024年度的现金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 2,000 万
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本事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
800 万元。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最终的强制执行结果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 年 4 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2023 年 4 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2023 年 5 月,中冀投
资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 年 6 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冀投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3 年 11 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 0106 民初 1822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冀投资返还公司收购诚意金 2,000 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冀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4 年 2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 02 民终 691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 年 4 月,因中冀投资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 2,212.52 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4 月 26 日、8 月 26 日、12 月 2 日、
2024 年 2 月 27 日、4 月 9 日、4 月 20 日、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索引:2023-024、2023-025、2023-079、2024-020、2024-026。

二、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执行款项 111.1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执行人中冀投资累计已履行款项 111.14 万元,尚需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余额为 2,101.38 万元,公司将持续敦促中冀投资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的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收到的部分执行款项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的现金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 2,000 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本事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 800 万元。本案件对公司本期
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最终的强制执行结果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
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