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及相关人员遭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实习生王蔓蕾)7月5日晚间,智光电气(002169)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李永喜、吴文忠、熊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4月28日,智光电气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归属净利润为亏损约1.57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智光电气未按规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直至4月22日才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
广东证监局表示,智光电气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智光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喜、财务总监吴文忠、董事会秘书熊坦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智光电气、李永喜、吴文忠、熊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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