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不存在连续 2 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本部 V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本部 V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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