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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2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2,124,900 份,行权价格为 5.535 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24,900 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25 日至2022 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4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5.71 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2.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1 元/份调整为 5.70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6 元/股调整为 2.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7 月 20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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