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芭田股份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芭田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芭田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贵所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1 月 6 日。本次发行的发
行底价为 5.9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2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0.68%,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70,224,719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267,215,486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84,745,762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59,322,034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2 元/股,发行股数70,224,719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2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7,022,471 49,999,993.52 6
2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213,483 29,999,998.96 6
3 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3,511,235 24,999,993.20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5,617 56,999,993.04 6
5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022,471 4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