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澳洋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集安分公司、吉林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澳洋贵玺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生命密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澳洋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家港海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优居壹佰护理院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港城康复医院、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三兴分院、张家港市澳洋顺康医院有限公司、江苏澳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唯恩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江苏澳洋康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澳洋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佳隆大药房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护理院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母婴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100%纳入评价范围,其主要业务包括医疗服务、医美服务、医药流通以及康养服务,其中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相关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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