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4-19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澄清。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及《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11,380.79 12,002,980.79 -8,4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8,053.83 88053.83
所得税费用 14,793,007.15 14,758,653.47 -34353.68
未分配利润 -2,022,698,603.80 -2,022,766,121.48 -67,517.68
少数股东权益 -17,369,822.40 -17,398,758.55 -28,936.15
2、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金额较小,不会对财务报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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