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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20:24:52 股吧网页版
纳思达: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简称:纳思达 证券代码:00218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2、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领取报酬。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其他员工不超过44人,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为准。

4、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

2、公司将根据《全面薪酬管理制度》提取相应比例的长期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计量和核算。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542.1835万元,提取长期激励基金的配比为1:1,公司根据《全面薪酬管理制度》提取长期激励基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42.1835万元。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84.367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1,084.3670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地将认购资金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与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具体操作由董事会决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价格及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票,公司历次回购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61,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5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88,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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