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7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 26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97.7192 万份,行权价格为 37.43 元/
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4 年 8 月 30 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297.7192 万份,行权价格为 37.43 元/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就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纳思 JLC1,期权代码:037838,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853.30 万份股票期权,分四期行
权;本次期权的授予日期:2019 年 10 月 31 日;授予人数:765 人,本次期权的
行权价格:27.73 元/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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