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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6:28:10 股吧网页版
粤传媒: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12件二审案件涉案金额68.18万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总额为 2,471.29 万元,当前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余额为 379.92 万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传媒”)前期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共计334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关于 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2023-004)、《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三)》(2023-022)、《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2023-026)、《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五)》(2023-02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六)》(2023-033)、《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七)》(2023-04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八)》(2023-055)、《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九)》(2023-058)。
2024年3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2024-006)。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14日、5月21日、7月1日及8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一)》(2024-024)、《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二)》(2024-027)、《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三)》(2024-02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四)》(2024-029)、《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五)》(2024-03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六)(2024-040)》。

二、 案件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4999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赵文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称: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律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斌

一审被告:陈广超、叶玫、乔旭东

2.上诉人粤传媒的诉讼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至四项,改判驳回张*斌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决张*斌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3. 主要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张*斌以及一审被告陈广超、叶玫、乔旭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2023-026)

(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4967-4977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巩*斌等11名自然人投资者

2.上诉人粤传媒的诉讼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巩*斌等十一人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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