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52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7 人,代表股份 388,173,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1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6,549,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221,623,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4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8,124,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8,124,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9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036,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1%;反对
95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3%;弃权 17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7,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054%;反对 95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31%;弃权 17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蒋成、赵小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宝武镁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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