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深 圳 劲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公司2023 年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1、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及合并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外,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大
会计估计、重大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的发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
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该变
更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2,947.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3,571.95 -
未分配利润 229,376.03 -
所得税费用 -63,944.14 -
4、 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 7 家子公司、减少 4 家子公司:
1)2023 年 4 月 26 日,新雾科技与佳聚电子原股东周军、陈晓白签订《投
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 1.4.1 约定:由于目标公司未能实现盈利目标,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投后估值调低为 4666.666666 万元。新雾科技基于《投资协议》投入的 2380 万元获得的股权比例从 40%调整为 51%,公司因此取得佳聚电子控制权,佳聚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处置 2 家子公司股权: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德建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建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贵州劲嘉”)51%股权及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安泰”)52%股权转让给德建控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劲嘉 49%股权、通过子公司中华烟草持有安徽安泰 48%股权,贵州劲嘉、安徽安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新设成立 5 家子公司:香港云普星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香港麦田守望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新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恒天商业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深圳劲嘉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华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善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回售价格为每股净资产且回售股权取得的收益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没有密切关系,公司按照职工薪酬准则有关规定,在职工为取得该收益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职工薪酬费用。公司按照 100%比例合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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