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
元(含此金额,不低于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此金额)。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4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727.27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272.7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7)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强股东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4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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