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3 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
体实施安排,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该报告充分反映了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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