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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0:43:12 股吧网页版
国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查阅了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了检查,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环境、经营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各种输水管道及异型管件、地铁盾构环片等水泥制品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业务等;主要检查评价事项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内部监督、对外投资、安全生产等各项环节;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宏观政策变化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应收账款
余额偏高及现金流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手册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认定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于已经报送或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会计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外部审计或检查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以及造成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的其他情形。

B.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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