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票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克拉玛依城投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克拉玛依城投发行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 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75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就上述事项,克拉玛依城投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因本次发行对象克拉玛依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盛洁、
全源回避表决。议案有表决权董事五名,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 36 号城投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 36 号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 36 号城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石勇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城市建设投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克拉玛依城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克拉玛依城投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二)历史沿革
克拉玛依城投是经克拉玛依市政府批准,根据克拉玛依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关于成立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克经计发[2001]62 号),于 2001
年 2 月 26 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全部由克
拉玛依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出资。2002 年 4 月,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2005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至 28,000 万元人民币;2007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至 86,0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市
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职责的通知》批准,由克拉玛依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8 年 1 月,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向克拉玛依城投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14,000
万元。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城投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克拉玛依城投是克拉玛依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业务涉及城市运营服务、公共事业、金融、能源、农业、文旅、石油石化、信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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