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合法、规范、有序的薪酬体系,体现按劳取酬
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员工劳动保障、岗位贡献大小等因素,使员工分享因自身贡献给公司带来的收益,调动员工积极性、增进员工归属感,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规定的标准、结合所处行业及实
际开展业务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薪酬制度,按照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制度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二)与岗位贡献、公司经济效益和业绩完成情况挂钩。
(三)公平、竞争、激励,标准性与灵活性有效结合。
(四)立足骨干岗位,向关键、技术、艰苦岗位倾斜。
(五)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六)期间离职员工的绩效,按本制度及时发放。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名词解释:
(一)实习员工:指尚未毕业、在公司进行实践活动的在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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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二)见习员工:指没有行业和专业工作经验的、公司新招聘录用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试用期员工:指有工作经验、在试用期内的应聘员工。
(四)正式员工:指见习或试用后经考核,被正式录用的员工。
(五)涉外员工:指公司派往国外从事业务的员工。
(六)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指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
(七)准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准高管”):指公司总经理提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聘任的总经理助理、副总师或业务总监等。
第二章 薪酬管理规则
第五条 公司对年度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薪酬总额基数以
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薪酬与产值收入比例等指标为基础确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各经营单位本年度经营目标,核定年度薪酬总额计划,报至公司全面预算委员会审核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后执行。经审核确定的年度薪酬总额基数一般不再大幅调整,但可随经营业绩收入和利润指标上下浮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报公司全面预算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实行薪酬总额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年度预算,将年度薪酬总额与经营业绩实际完成情况挂钩,按月度实行动态浮动管理。
第六条 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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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薪酬和董事、监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二)公司高管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准高管的薪酬,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参考上述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公司设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薪酬主管等。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其职责为:公司薪酬体系的拟订、维护与调整,员工薪资调整、投诉受理等。
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员工、各经营单位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各经营单位其他管理职系、技术职系及操作职系人员的薪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确定具体方案,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调整的,报公司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可根据本年度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
提出薪酬调整方案(不包括董监事津贴),列明调整原因、调整原则、范围和标准,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高管的年度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具体方案后实施;公司准高管的薪酬,由经理办公会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 公司的薪酬分配采取两种方式,一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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