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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9:04:57 股吧网页版
飞马国际: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 0034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85,799.27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292,063.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615,552.5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9,209,982.67 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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