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立案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立案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伟伦”)的通知,其收
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徒纪徒监立通[2021]125 号),江
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
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
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一百八十万元。
本次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
不受相关影响。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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