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为股份
股票代码:002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2410-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24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220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220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份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或其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大为股份、上市公司、目 指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
创通投资 指 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创通实业 指 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连宗敏与创通投资、创通实业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签署
的《股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报 指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将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其合计持有的大为股份 40,361,915 股股份(约占大为
股份总股本的 17.0124%)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连宗敏
女士。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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