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
09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裁定批准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江西合力
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合力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16,416,22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
转增 4,362,982,70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479,398,928 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
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重整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3.55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
于 3.5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
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
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3.5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转增股本上
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或“江西合力泰”)分别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01 破申 241 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重
整计划(草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 25 号、(2024)闽 01 破 24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了公司和子公
司的《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重整程序,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16,416,22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转增 1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362,982,708 股。转增后,
合力泰总股本将增至 7,479,398,92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
1.1,799,000,000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重整投资人按照平均 1.064 元
/股的价格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共支付转增股票受让对价 19.15 亿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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