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拓日新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76,678,44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66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99,999,998.7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107,621.24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892,377.46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16 号)。
(二)2023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54,212,819.53 元,其
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343,736.63 元;2021 年 9 月投入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0 元,募集
资金到位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连州市宏日盛 200MW 综合利用光
伏电站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77,869,082.90 元。
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将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0 月 23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19,136,055.55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7,815,613.4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
州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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