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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14:04:25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询问贵公司财务收入确认条件问题,贵公司合同签订的充电桩设备质保期较长,那请问下:1.贵公司签订合同售卖充电桩设备时,在设备交付验收后确认充电桩收入,这个过程是否会考虑部分合同质保期较长,而将收入拆分确认(分为产品+售后服务两部分);2.如果拆分了,那是以什么依据拆分的(比如超过三年拆分,不超过则不拆分)
奥特迅: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如上一问题回复,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是作为产品销售的一部分,主要是向客户保证所售产品符合既定标准,不存在向客户提供所售产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服务情形,也不收取额外费用、不单独计价,质保责任与合同中其他承诺金额不可单独区分,因此不构成单项履约责任。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17 1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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