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朱香冰)
本人朱香冰,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香冰,原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 -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0 年,本科学历,三级职称。曾任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 出席
本报告 期应出 股东
独立董事 期应参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席股东 大会
加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朱香冰 13 10 3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未担任任何专门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进行客观分析与判断。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类型
1 2023-01-10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同意
第九次会议
2 2023-01-30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备。
3 2023-03-03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4 2023-03-10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5 2023-03-20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综合授信额度。
6 2023-04-03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1、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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