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2024年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6人,代表股份
201,42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
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5人,代表股份2,566,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5人,代表股份
2,566,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5人,代表股份2,566,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3%。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郝志新、朴一梅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0,96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反对4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10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68%;反对4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98%;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4%。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200,956,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5%;反对 4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9%;弃权 33,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102,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19%;反对4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70%;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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