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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04:08 股吧网页版
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
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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