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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04:09 股吧网页版
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曙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江曙晖:女,中国国籍,1953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次接受独立董事苏伟斌先生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7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是否连续2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亲自出席次数 4
7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专业职能。
(1)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执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监督与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2023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召开薪酬与考核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审查,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3、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意见。

(2)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3)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4)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

(5)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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