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代码:037264,期权简称:大华 JLC1
2、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98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20,184,927 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61%,行权价格为 15.657 元/份;
3、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
4、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编号:2
024-05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为所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故第二个行
权等待期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届满。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情况说明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或以 202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其中“营业收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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