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拟续聘大华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上述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慎履行审计职责,就年审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一)财务审计
大华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内控审计
2023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的专项说明
大华对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2022 年度业绩预告》。
2、2023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 8 月 9 日,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4、2023 年 10 月 21 日,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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