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公司注销剩余回购股份,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70%。截至2023年9月1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6,153,0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198%。本次回购股份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40,845,92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为3,135万股,加上本次预留股份授出200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余7,495,921股上海莱士股票。
鉴于公司短期内未有新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安排,且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因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所收
购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相关股份即将期满一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注销该等剩余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6,645,480,758股变更为6,637,984,8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645,480,758元变更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
相应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5,480,758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
第十九条 股份总数为 6,645,480,758 股,每股面值一 股份总数为 6,637,984,837 股,每股面值一
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645,480,758 股。 6,637,984,837 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代表在相关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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