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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5 18:56:42 股吧网页版
海陆重工: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8.55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8.55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5,847,953 股(含)且不超过 11,695,906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842,271,055 股的比例为 0.69%-1.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将在回购实施完成后的十日内注销。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及相关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股东价值回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5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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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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