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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7:06:51 股吧网页版
新华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3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10: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 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高 层管理人员(含子公司,下同)及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司,下同)。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19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7%。

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 他 27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
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 名,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5,580 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4%。

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对应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未满足行权条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其他 9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行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9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回购注销;
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拟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3,221 股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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