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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38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 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7 名 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 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权益总计为 1,090.24 万份/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84,563,880 股的 1.59%。其中,授予 322.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4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2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7.46 万份股票
期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 年 4 月 10 日,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1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止,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5、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6、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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