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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4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97,816,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263,510 股1的 42.3478%。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7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263,510 股的 0.095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97,141,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263,510股的 42.251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017,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263,510 股的 0.1447%。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996,39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11%;反对票 145,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郭建生先生、张石保先生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85.7129%;反对票 14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4.287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719,922,98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659,473
股,则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703,263,510 股。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7,396,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89%;反对票 4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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