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4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10: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
楼 7 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
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 避表决。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本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48)。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
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6、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决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认购份额等;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
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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