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7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聚量”)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追加担保,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
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公司西藏聚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为了确保《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公司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在厦门市思明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担保西藏聚量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公司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与西藏聚量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5 亿元。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范围内。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西藏聚量的担保余额为 2.4 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5.6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西藏聚量的担保余额为 4.9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1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 A 栋 803 室
法定代表人:邢涛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已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45,026.28 179,628.72
负债总额 122,467.31 163,307.46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22,467.31 162,757.57
净资产 22,558.97 16,321.26
项目 2023 年度(已审计) 2024 年 1-6 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4.31 154,945.19
利润总额 14,948.47 14,231.53
净利润 13,537.18 12,973.33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保证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受信人: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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