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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
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4,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4 年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一、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期权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
权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
额度为不超过 24,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4 年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 等,这些原料与期货、
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期权业务管理。期货、期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采购总监、财务总监、成本经理、采购部经理、期货交易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采购总监为副组长。公司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期权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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